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部分常用治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等药品需求剧增。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医药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江苏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合理制定医药用品价格,不得借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的销售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通报指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同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要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编辑:刘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