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食物观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 发布时间:2024-01-08 15:36:29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作者:李超 夏康宇
  • 中广网移动端
  • 分享到
  • 回到顶部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树立大食物观的战略思想。这一思想为新时代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性的指导原则,强调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导我们在食品安全领域取得更大的成果。尽管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我们仍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领域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食品安全底线,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大食物观,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以大食物观为指导,全面重塑食品安全观念

食品安全不仅仅局限于食品本身的安全,还包括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消费等全过程的安全。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我们需要以大食物观为指导,全面重塑食品安全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贯彻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对此,要从全产业链的角度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的源头管理。只有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要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测和监管,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二是注重食品加工的安全控制。加工环节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避免滥用和非法添加。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在流通环节中容易受到污染和损坏,因此加强对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共同推动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

以大食物观为指引,加强食品安全预防工作

大食物观是指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们日益多元化的食物需求。在食品安全领域,大食物观强调从整体上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强调预防控制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即通过合理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必须以大食物观为指引,加强食品安全预防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食品安全预防工作是实现大食物观的重要途径。预防为主的思想贯穿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全过程,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要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和舆情信息的高度敏感,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为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提供有力保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滥用。其次,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此外,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防止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污染、变质等问题。在实施这些措施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企业应加强自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和参与,发挥媒体和公众的力量,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以大食物观为引领,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是实现大食物观的重要保障。食品安全法治体系是指,在食品安全领域,以保障人们获得安全、健康和可持续的食品供应为目标,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机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需要以大食物观为引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通过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其次,加大执法力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惩处违法企业和个人。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检查、事故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最后,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

以大食物观为动力,提升食品安全科创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的“人海战术”打不赢,也打不起,必须依靠科技支撑,用科技手段来提升监管水平,才能事半功倍。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以大食物观为动力,提升食品安全科创能力。科技创新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首先,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发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灵敏度和准确度也在不断提高。我们应该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设备的性能,确保检测结果可靠。同时,还需要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更加全面地了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保障食品安全。最后,优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和影响。

以大食物观为引导,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的需求已经从单纯的数量转向了质量和安全。食品安全教育是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的关键。以大食物观为引导,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养,充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监督”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以大食物观为引导,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需要政府、媒体、教育部门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为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其次,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认知水平。同时,媒体还应该对食品安全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相关政策。此外,教育部门和学校也应该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课程体系。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等方式,向学生传授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健康饮食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才能真正保障食品的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总之,用大食物观筑牢食品安全底线,需要我们从全局出发,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工作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支撑。

基金项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23YB126);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编号:2023ZD05);重庆理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编号:2023DJ307)。

(李超、 夏康宇分别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理工大学分中心研究员、中共黔南州委党校讲师)

 

责任编辑:唐来祥
  • 免责信息:本网站没有经营性质和盈利属性。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有本网转载且涉及到版权问题的,请联系删除。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3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09523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091664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文明办网举报电话 智慧31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767号